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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花尔基水电公司大坝安全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花尔基水电公司大坝安全鉴定项目招标公告1.项目概况红花尔基水利枢纽项目位于海拉河一级支流伊敏河中
 

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花尔基水电公司大坝安全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红花尔基水利枢纽项目位于海拉河一级支流伊敏河中游,在鄂温克旗红花尔基镇东北2.0 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5364 km2,占伊敏河流域面积的23.8%。是调蓄伊敏河洪水的关键项目。

红花尔基水利枢纽为Ⅱ等项目,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洪水。死水位740.7 m,正常蓄水位为752.40 m,相应库容1.74亿m³,防洪高水位755.10 m,设计洪水位755.40 m,相应库容2.38亿m³,校核洪水位758.75 m,总库容3.22亿m3,防洪库容5305万m3。

2.招标范围

对水库大坝进行安全鉴定、现场安全检查,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收集有关资料,开展地质勘探、项目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进行大坝安全状况评价工作,编制大坝安全评价报告;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起草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具体详见www.dlztb.com/about/8.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color: rgb(34, 85, 136);">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事业单位、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是满足水利部“水建管【2003】472号”文件要求,具备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资格的单位;

3.投标人201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宗中型(及中型以上)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5.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2017年8月21日9:00起至2017年8月25日17:00止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关键词: 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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