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热电厂灰场综合治理工程水源管线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服务期
1.1项目概况
乌海热电厂现装机容量2×200MW,为乌海市海勃湾区供热,每年约产生60万吨灰渣。现贮灰场位于海勃湾区东北约7.5km处的摩尔沟内,该地区属摩尔沟、千里山沟冲洪积扇,地表为沙砾石,植被稀少,地形东高西低,为一狭长的山谷,属山谷灰场,灰场占地面积为16.8公顷(不含东山山体)。新灰场在原贮灰场南侧(同一山沟内)道路及两侧空地。
1.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厂区至灰场的供水管线、灰场喷淋系统的安装、施工,供水泵及配套附属设施的安装。其中供水管线管径为D219×6,管线全长6680m;喷洒水母管管径为D159×4.5,地面上敷设,全长2000m;灰场顶部布置10m×10m方格网状喷淋,支管采用PP-R管道,管径为dn63,总长9600m;喷淋立管采用PP-R管道,管径为dn32,长1200m,立管上设置喷头及附件2400套。以及为本工程配套所需水泵的施工、安装、调试、土建改造工程等。输水管线沿途穿越G6高速公路、道路8处、河槽1处,园林绿化带2处,投标方需自行负责协调高速公路管理局、城建部门、交通局、园林局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沿途征用地所属单位,获取施工许可后方可施工,所发生的补偿及相关手续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方总报价中。
1.3工期
工期 :合同签订后60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8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具有近五年内(合同签订之日在2012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之间)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管道施工合同业绩不少于2份(附关键页影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