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办公大楼中央空调机组购置安装及空调系统改造项目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名称:海口海关办公大楼中央空调机组购置安装及空调系统改造项目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现计划购置两台新机组,安装中央机组智能控制系统并进行机房改造及相关配套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售后相关服务。
2.3、本项目预算为:¥2404843.56元。
2.4、交货及安装期:45日历天(其中:交货期15日历天,安装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购置两台新机组;机房改造;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售后相关服务(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与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具备由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审定,经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批准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A/III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网站查询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2017年第一季度的社会保障缴费和纳税记录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标书时间:2017年8月 18 日08:30:00—2017年8月 25日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