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玉环电厂中心机房空调系统改造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华能玉环电厂装机容量为4×1000MW,2007年11月四台机组全部投产运行。MIS中心机房位于集控楼4楼17.0米,机房尺寸长9.3m*宽6.6m*高2.7m(含静电地板3m)。机房服务器及网络设备采用双路100KW自动切换装置供电,安装100KW模块化UPS,配备2组40节电池。机房设有服务器及网络机柜9台,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设备20台,服务器及存储设备17台,动力环境监控设备1套。
1.2本次工程需购买精密空调2台,并进行MIS中心机房区域地面防尘处理,防尘处理后地面安装保温层,保温层厚度20㎜环保保温材料。由于机房静电地板下与SIS机房及办公区域相通,需采用隔离墙隔离。空调放置位置四周原先未设置防水隔离带,地面设置防水隔离带,设置排水口至暖通机房排水槽。两机房交界处地板更换、通风地板更换等。机房与外部办公区域隔离隔断过道尺寸6m*1.3m,整个机房长9.3m*宽6.6m*高2.7m(含静电地板3m),墙面采用机房专用彩钢板,机房入口处安装防火门,预留门禁线缆接口,防火门等级要求甲级。
2. 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专业资格条件
2.2.1申请人应有电力企业或政府机构机房设备供货相关业绩,需有近三年内电力企业或政府机构安装同类产品业绩不少于2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签字盖章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
2.2.2申请人提供的空调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14日起至2017年8月19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