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蕉岭工业集聚区一期市政及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南沙蕉岭工业集聚区一期市政及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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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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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蕉岭工业集聚区一期市政及配套工程监理 |
人民币250万元 |
自选定施工单位开始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限终止。 |
备注: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证书)复印件。
2)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2017年5月-2017年7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至今为止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6.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全职驻场监理本项目;
6.4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拟派项目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4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证明资料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
6.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近三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6.7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复查结果不一致,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2017年08月22日 至 2017年08月2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