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至凉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集宁至凉城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申请批复集宁至凉城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交运字[2016]312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凉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35%由乌兰察布市自筹,65%申请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凉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集宁区西南,土城附近,距离G7-集宁南互通以西约4公里处,设土城互通连接G7高速。终点位于凉城县温泉小镇蛮汉中路,车辆可快速直接的进入温泉小镇。终点段设置下豪庆互通将主线接于S24准兴重载高速公路,形成G7与S24的南北向通道。设凉城连接线一处,将S209由温泉小镇东部边界至终点改建为一级全幅公路。主线长55公里,接一级全幅公路建设,设计速度10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路基宽26m;凉城连接线(利用在建S209改造为一级全幅公路)24.5公里,按一级半幅公路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其他指标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相应规定。全线设互通立交4座、分离立交2座,大、中桥4587米/15座,小桥9座,涵洞110道,通道桥16座、通道涵12道,服务区2处,主线收费站2处。
2.2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勘察设计为120天(或招标人另行约定的周期),施工图勘察设计为180天(或招标人另行约定的周期)。
2.3设计配合服务:自该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2.4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KCSJ-1标段。
2.5 招标范围: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土建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内容包括地形图航空测绘、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竣工图文件的编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国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近5年内(2012年8月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准时间为准)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单条里程不低于50公里(含50公里)高速或一级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2条以上(含2条),单条里程不低于50公里(含50公里)高速或一级公路的交通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含机电工程)。业绩良好,且在人员和设备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附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或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原件或者网上下载的告知函)。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125室(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勘察资质证书副本
5、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除外)
9、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10、企业近三年审计、业绩(2项)
注:(如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为一证,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资料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一并递交。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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