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孟津县分公司视频会议专用摄像机1套(视频会议专用,同时支持高清、标清两种接口);
2.2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3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
3.2、潜在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
3.3、潜在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拒绝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3.6、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潜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潜在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潜在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潜在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发售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