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阁山水库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境内,呼兰河右岸支流诺敏河上游,在绥棱县城东北约36km处,东经127°29′~127°32′,北纬47°21′~47°27′。阁山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2583k㎡,占诺敏河流域面积的45%,占呼兰河流域面积的8.3%。
阁山水库是一座以灌溉、城镇供水为主,兼顾防洪、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最大库容为4.05×108m³,为大(2)型工程,工程等级为Ⅱ等,主要建筑物土坝、溢洪道、电站进水口、输水洞(包括诺东灌溉洞、诺西灌溉洞)为2级,防洪标准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坝后式电站结合供水,为Ⅳ等小(1)型工程,电站厂房为4级建筑物,电站厂房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溢洪道消能防冲标准按50年一遇洪水进行消能设计。
项目区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长山乡阁山村,交通条件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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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引气剂、抗渗防水剂,及其装、运、安装和服务等。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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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主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质量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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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气剂 |
BS-AE |
吨 |
335.00 |
执行标准:GB807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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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渗防水剂 |
BS-7 |
吨 |
96.00 |
执行标准:JC474-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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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31.00 |
注:上表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量及需求规格以需方通知为准,在任何情况下,如发生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不视为招标方违约,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4、交货时间:2017年9月-工程结束,按月度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长山乡阁山村阁山水库工程一标段施工工地。
6、质量要求:本次采购的引气剂和抗渗防水剂,所有产品必须为国标产品,供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6000万的生产厂家。
1.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CRCC证书、交通产品认证证书、排污许可证。
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5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
1.6投标人的产品须通过本工程现场实验室适配试验合格方可投标,并能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有近三年有同类工程的供货业绩。
1.7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1.8制造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只允许授权一个委托人参与本的招投标事宜。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能力,票数为一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