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云南澜沧江沿江公路碧玉河至白济汛交通标志及安全设施修复完善工程,起于碧玉河(K234+000),止于白济汛永春河大桥(K289+570)。沿江公路设计等级为三级公路,路基宽度7.5m,行车道宽度6.5m,设计车速30km/h。工程于2010年7月开工建设,2014年相继通车。沿江公路在设计之初,受周边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限制,安全标准等采用了当时设计规范的下限,近年来,由于地方经济和上游电站建设进入高峰,施工车辆与地方交通重合,增加了沿江公路的交通压力和安全风险。为保障交通安全,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公司将对交通标志及安全设施进行修复完善。同时在业主营地、110Kv施工变电站投入运行后,根据运行及管理需要,需增设部分标识标牌。
计划工期:2017年9月21日开工,2017年12月31日完工。
2.2 招标范围
2.2.1本合同承包人应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1)沿江公路碧玉河至白济汛交通标志及安全设施修复完善工程包括:在急弯、急(长)下坡、临江、陡崖、陡坡、高挡墙等危险路段及已破坏安全设施处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增设与加固防护墙、钢筋混凝土护栏,并在新增平交路口、长下坡、连续急弯等部位增设交通标志牌等。
沿江公路碧玉河至白济汛交通标志及安全设施修复完善工程施工细目详见以下内容:
1)墙式护栏2)钢筋混凝土护栏3)警告标志4)指路标志。
(2)托巴电站筹建处业主营地环形道路交通标志及安全设施修复完善工程施工细目详见以下内容:
1)警告标志2)指路标志3)道路标线4)停车位标线及定位杆5)排水井、雨水井、垃圾桶、消防栓、消防箱、楼梯等安全标识。
(3)托巴110kV施工变室内及室外安全标志设施完善工程施工细目详见以下内容:
1)站内道路标线;2)排水井、排水洞、电缆井安全标识;3)10kV配电室、主控室配电盘柜安全标识;4)站内灭火器箱安全标识;5)主控楼台阶反跌安全标示;6)主变室安全标识;7)主站须知牌;8)防鼠板警示标识。
2.2.2 临时设施工程(一般项目)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各项相关临时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近五年内完成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公路安全设施)的业绩,有较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3主要人员: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足够、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其中担任本合同施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担任过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担任过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3.4 施工设备:用于本合同的施工设备完好,并在数量上和性能上充分满足工程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