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及内容: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机组(125MW)汽轮机、发电机本体大修外委项目 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提供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消耗性材料。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项目实施地点: 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5 工期: 2017 年 9 月 25 日至 2017年 11 月 1 日(开工日期根据电网公司批准设备停运时间,有可能进行调整),投标人承担的全部检修工作必须在招标人通知开工日后的38 天内完成,不能影响招标人的检修后整体启动的各项工作。
6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一)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 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修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125MW及以上等级机组A修工程合同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良好,无检修原因造成影响主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缺陷;
(五)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六) 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有人为重大人身伤害或工程质量事故;
(七)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八)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