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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洛阳热电四季度液氨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4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龙鳞路口项目概况: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脱硝用液氨。标段划分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龙鳞路口

项目概况: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脱硝用液氨。

  1.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装机容量2*350MW, 本次招标范围为第四季度机组脱硝系统用液氨,经综合估算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季度合同期内预计液氨使用量约950,000千克,具体数量以实际需要数量为准。

由于招标人生产的特殊性,招标人第四季度液氨需用总量不确定,招标人对合同期内液氨需用总量不做任何承诺,各投标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招标价格:

招合同期内总价标,即第四季度合同期内(2017年10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止)每千克液氨到货价格乘以数量的合计。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要求

单位

数量

使用位置

备注

1

液氨

无水液氨

含量≥99.6%

千克

950,000

#1—2机组脱硝使用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液氨销售。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

(4)投标单位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 对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须具有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

(10)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相关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二)专项条件:同时投标人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液氨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品经营资质。

(4)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2万元.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从2017年8月24日17:00起至2017年8月31日17:00止(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关键词: 液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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