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京热电厂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在北京建设运营的热电联产企业,是一座高效能发电、高品质供热、高科技环保的现代绿色热电联产电厂。公司一期工程共安装四台燃煤锅炉和汽轮机电机组,于1995年4月开工,至1999年6月四台机组全部投产,四台机组额定发电总功率770兆瓦,供热能力760百万大卡/小时,外供工业蒸汽最大流量500吨/小时,是目前国内供热容量最大的电厂。
2.招标范围
在对华能北京热电厂排烟冷却塔现有排放技术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在保证基础数据(相关气象数据、地形数据、预测模型等)可靠的前提下,进行开放空间的雾霾治理技术研究项目的研究。
对本项目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行政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有效。
3.2 投标人应该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家级的有关科研、咨询机构。
3.3投标人2010年以后承担过高温测量与诊断、热工过程优化与控制或环境污染物测量相关领域的科研项目;或相关专利;或在国内外核心及以上科技刊物上发表过相关专业论文;或参与过类似项目的技术咨询、工程设计、实施工作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4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财物状况良好。
3.6 投标人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近五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从2017年8月24日9:00起至2017年8月30日17:00止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