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要求
1.1概况
本项目厂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西端,华能青海集控中心视频会议系统,包括视频会议设备、音视频设备等的采购及安装。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4个视频会议室,其中60平米会议室2个,125平米视频会议室1个,204平米学术会议室1个,包含视频设备、音频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3工期要求
2017年10月 15 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工作,投入使用。
1.4 本项目投标人前期需垫资建设,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经济实力。本项目不提供工程预付款。付款方式:投标人垫资结束后,招标人分5年付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无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
2.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本次招标项目产品视频会议设备、音视频设备的经营范围。
2)具备视频会议室及音视频安装能力和经验,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并完成至少一项同类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25日9:00起至2017年8月29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以及公告第2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