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鹤岗分公司所属市区片区南山加油加气站扩建工程,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哈肇公路南出口处,新建一层站房一座,建筑面积283.21平方米,其中便利店面积99.36平方米,新建型钢结构罩棚670平方米;新建加油岛3座,加气岛2座;新增加气机2台4枪,更新潜油泵加油机3台12枪;更新潜油泵、液位仪;新建承重防渗罐区1座,更换30M3FF储油罐4座,复合管线,6M3储气瓶组1台,压缩机撬1台,新建硬化地面3000平方米,翻建围墙160米,挡土墙5米,更新监控系统,更新电一台等工程。 详见附件。
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内容(不包括甲供设备、设施、材料明细表中的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认证范围及期限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8月28日 17时00分00秒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至 2016 年 8 月 28 日,上午 8 时 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