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已由(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乌石化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乌石化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项目概况:根据《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2017年四季度及2018年全年公司进厂的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石脑油的公路运输承运商及运价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石脑油公路运输业务承运商及运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投标方注册资本必须达到1000万元且资信良好。分公司(非法人)参与投标的以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自有车辆规模不少于100辆,投入本项目运输车辆不少于30辆(必须为投标方自有车辆)。
3.投标方必须具有五年以上物流营运经验,具有公路运输经营及危化品公路运输的相关资质。
4.投标方必须连续两年(2016年、2017年)为中石油、中石化系统炼化企业提供过危化品(液体)公路运输服务,必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
5.投标方须具备承担本的能力、资信良好且具备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及处理加工手段,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6.投标方必须取得质量、健康安全及环境三项体系认证。
7.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以下资料:
7.1《公司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7.2《企业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7.8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17-08-23 16:00:00 至 2017-08-28 18:00:00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