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开封市公-安局委托,就开封市民警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开封市民警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2.2、项目编号:汴财谈(2017)73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金额:51.16万元
2.5、服务期:一年
2.6、标段划分:开封市民警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三、简要说明
险种名称 保险 每人保费
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 80000元 200元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0000元
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金-商业营运的火车(含地铁、轻轨) 500000元
团体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10000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或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需通过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供应商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五、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须知
5.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