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贵港发电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防腐材料与施工招标
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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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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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87/17-SG-0101 |
防腐材料与施工 |
800 |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2.工程性质:改造。
3.工程地理位置:广西省贵港市。
4.工程概述:1*630MW 。
5.项目实施:项目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实施。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资格后审)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4.2 投标方应在国内具有6台及以上300MW机组设备供货或4台及以上600MW机组供货、施工业绩,且良好运行一年以上。
4.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业企业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5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7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以上要求的文件如未提供,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8 月25日 至 9月 1 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8 月 25 日 至 9 月 1日17时整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