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珠海担杆镇外伶仃岛柴油发电站柴油供应。
二、招标编号:NDGF-CG-2017012。
三、建设单位:南电能源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担杆镇外伶仃岛在珠海香洲东南部,目前岛上用电主要为居民和商业用户用电,由现有的柴油发电站提供。现有柴油发电站装机规模为5×720KW卡特彼勒柴油发电机组,并网等级为0.4kV,通过电厂0.4/10kV升压变压器升压后向岛内用户供电。
七、招标范围:
(一)计划采购量:估算1000吨/年。
(二)项目价格:油品结算价格为供货当天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中0号柴油(IV)最高零售价格(元/吨)×(1-投标下浮率)。
(三)柴油品种:0号国IV柴油。
(四)供货期:一年。
(五)每批次交货期:中标人收到采购人进货通知后的6小时内,将货品运到采购人指定的储存地点。
(六)质量规格要求:质量指标:柴油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国标IV质量标准。
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八、工期要求:
根据招标人或其指定的子公司书面通知的时间、目的地发货,买方有权要求厂家延迟发货。
招标人或其指定的子公司在合同执行期间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修改上述交货时间、地点,投标人必须响应。
到货计划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必须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3)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
(4)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08月23日-2017年0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