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和预算: 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种植业、养殖业、森林)和本市特色农产品保险;采购预算:120000000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近期纳税相关材料和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时需自行提供);
2.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
2.2.1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标书内);
2.2.2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具备经营农业保险专项业务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标书内);
2.2.3投标人须提供其总公司统一投标人参与黄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承诺对黄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超支风险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等相关承诺文件,相关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标书内,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审查;
2.2.4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支公司或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出现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支公司或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全部按无效标处理;
2.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5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适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7 年8 月30 日 17:30 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