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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天净元光电力有限公司新联110kV变电站新建钢结构件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宁夏天净元光电力有限公司新联110kV变电站钢结构件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夏天净元光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

 本——宁夏天净元光电力有限公司新联110kV变电站钢结构件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夏天净元光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具体招标范围详见附件2。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
TYGJZB-TJYGGS-2017-04 钢结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安装等承担的能力。代理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安装等承担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国钢结构协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的《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具有三级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产品制造商的有效的产品经销(代理)授权委托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至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和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需提供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的上述资料。
(7)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供货业绩,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8)投标人应守法诚信经营,并具有相应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封装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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