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鄂州市2017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经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2017-65号文备案批准招标,投资计划已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鄂州市新港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和鄂州市华容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鄂州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西与武汉市接壤,东至西南与黄石市毗连,北临长江,自西向东与武汉市的新洲区和黄冈市的团风县、黄州区、浠水县等地隔江相望。地跨东经114°32′~115°05′,北纬30°01′~30°36′。全市国有面积1593平方公里,年末耕地总资源4.21万公顷,常用耕地面积4.12万公顷(61.8万亩),其中灌溉水田2.63万公顷(39.45万亩),旱地1.49万公顷(22.35万亩),国家基建占地580公顷。全市森林面积达到1.8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8.8%。
鄂州市有鄂城、葛店、梁子湖三个县级行政区和葛店、鄂州两个开发区,以及凤凰、古楼、西山三个直管街道办事处。2010年全市总人口106.0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7.05万人。鄂城区辖汀祖、碧石渡、泽林、燕矶、杜山、新庙、花湖、杨叶、长港等9个镇和沙窝乡;葛店区辖庙岭、葛店、段店等3个镇和临江、蒲团2个乡;梁子湖区辖东沟、太和、涂家垴、沼山、梁子等5个镇;葛店开发区辖葛店镇。
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如下:
标段
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项目法人
第1
标段 EZSXGHD/SG-2017-01 鄂州市新港河道整治工程施工 河道清淤疏浚与清障、岸坡护砌、堤防加固、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制作与安装等施工 365日历天 鄂州市新港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第2
标段 EZZXHLMEG/SG-2017-01 鄂州市华容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葛店项目区(沐鹅港)施工 河道清淤疏浚与清障、岸坡护砌、堤防加固等施工 365日历天 鄂州市华容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第3
标段 EZZXHLTZG/SG-2017-02 鄂州市华容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华容2项目区(铁咀港)施工 河道清淤疏浚与清障、岸坡护砌、堤防加固等施工 365日历天 鄂州市华容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第1-3标段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4) 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及社保证明)。
(5)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须承接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含堤防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2014、2015、2016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2本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结果查询告知函》为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本次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