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2017]134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广发改招管备[2017]25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广元市龙亭湖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16年度白龙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观音店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 青川县观音店乡
实施时间 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新建20座污水检查井、1座沉泥井;新建管径200mm、300mm的HDPE双壁波纹管分别为75m、445m;新建1座30t/d污水处理站和1座50t/d污水处理站等。
建设资金 2016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自筹
其他 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以及本工程比选前设计变更修改通知书、财评核对记录等为准。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2016年度白龙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观音店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2、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XX项目施工比选保证金”,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将银行转账凭证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传真或递交比选人;3、由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抽取现场出示本公告6.2条款要求的八项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鲜章的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8月2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7年08月30日10时00分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