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嵩明县小街集镇供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已由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嵩发改复〔2017〕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嵩明县小街人畜饮水管理站,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嵩明县小街人畜饮水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嵩明县小街镇。
2.2建设规模:嵩明县小街集镇供水工程主要为小街镇及其附属村庄的饮用水工程,工程水源点为小麦地水库、獭猫洞水库,并新建输水主管引至水厂,供小街镇及所属村庄饮用水。
2.3投资:工程总投资约214万元。
2.4检测周期:根据招标人要求,按实际工程进度完成检测工作。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设计范围检测及招标人所需检测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范围为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服务能力。
3.3投标人2014年至今完成类似1项专项检测项目业绩需附业绩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8-22 09:32 至 2017-08-2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