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云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防护工程(宜岔-马初段)(项目名称)已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禄发改经【2017】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禄劝县撒营盘镇、团街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在云龙水库环库公路沿线(宜岔-马初段)建设高度1.8米,采用钢制坚固防锈防腐蚀材料制成,共计13320米;安装防护栏采用混凝土浇灌方式。
2.4计划工期:3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云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防护工程(宜岔-马初段)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1(具体数量,类似项目业绩期限为近5年内)个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8-22 16:33 至 2017-08-2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