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受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委托,对1#2#25+25T、2#80/25T吊车更换电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 AB201708244166
2.项目名称 1#2#25+25T、2#80/25T吊车更换电缆
3.招标条件
本由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工程编号:2017维-炼钢-1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朝阳钢铁炼钢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本项目地点位于朝阳钢铁炼钢厂。
4.2招标范围:见附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4评估业绩:近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3个,需提供合同扫描件1份。
5.5管理体系认证要求: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5.6如使用专利技术,需要专利所有人授权并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
5.7根据《鞍山钢铁集团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中标方需通过《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范围内保产作业相关方安全管理专项评价》取得准入资格方可开展施工,如不能取得准入资格中标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8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6)企业的资质证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扫描件);
(7)合同文件(扫描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5.10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5.11企业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施工、服务能力和企业优势等。
5.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8月24日至2017年08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