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7-0030151-CQYT-0003810
一.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需安装以下设备系统:大门宿舍楼门禁及停车管理系统,餐厅一卡通售餐系统,办公楼无线覆盖及安防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本项目计划投资44.6万元(含增值税、HSE管理费) 。
2.2招标范围:详见 招标文件第四章。 2.3 施工地点:甘肃省庆城县 2.4 工期要求: 30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务证照齐全; ②2016年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具备“通信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 ⑤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须具有HSE上岗证或国家授权机构颁发的有效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本项目要求施工队伍中至少具备1个电工作业证书和1个登高架设作业证书); ⑥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提供与承包商签订的劳动合同; ⑦项目主要负责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名)在合同履行期间需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不得更换;其他项目施工人员(3名)在征求甲方同意后,可更换为其他具有相同或以上资质水平的施工人员; ⑧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并有检察-院近二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且告知函显示无犯罪行贿记录。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8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8月30日 17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