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757814
一、招标条件
本技术服务项目 (合水-宁县地区长3以上油藏二次解释及有利区筛选)(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以宁146-147区长6、长8油藏为研究对象,在小层划分、储层评价、沉积演化规律等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三维地质模型,完成建产有利区的筛选。
2.2招标范围:
(1)小层对比与划分。利用高分辨率层序地层学原理和方法对工区长63、长81油层组进行地层划分对此,建立等时地层格架,在此基础上,进行亚油层组和小层划分对比。
(2)沉积相及沉积微相研究。立足于岩心观察与分析进行沉积微相识别,利用岩心相和测井相相结合进行单井相划分,建立一维相剖面,研究沉积微相演化及平面展布规律。
(3)储层构造特征描述。根据最新地质研究成果及现场开发管理实际,不断修正以前对储层构造的认识,描述构造的类型、形态等。
(4)储层特征描述。主要为储层物性及非均质性研究,储层物性研究主要包括储层各项参数(孔、渗、饱、油厚等)的平面分布特征研究;非均质性研究包括层内非均质性、层间非均质性和平面非均质性以及隔夹层分布等。
(5)地质建模研究。结合沉积相研究成果,完成三维地质建模。
(6)有利区筛选。综合有利沉积相带及相对优质储层等研究成果,提出长63、长81油藏建产有利区。
2.3服务地点:甘肃省合水县。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需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营业范围中须具有油田勘探开发技术服务或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企业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5年(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等不受此项内容限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4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5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有效说明文件);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承担过中生界油藏富集规律研究或储层特征研究或古地貌恢复研究或沉积规律研究的项目或类似项目(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本项目投标、合同洽谈、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汇报等工作。
3.7其他要求:中标人提交的研究成果及图件必须满足招标人现有GeoMap、石文等软件的兼容性。
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近二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国信创新平台服务支持电话:400-0809-508(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周五 9:00-18:00)。
4.2购买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