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JLYT-ZBZX-2017-WZ-100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油田一般试采工具 中空防气采油组合工具物资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组织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一般试采工具 中空防气采油组合工具物资采购项目,定商定价采购,预计采购金额不超400万元,需求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名称:吉林油田一般试采工具 中空防气采油组合工具物资采购招商项目;
招标方式:本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招标有效期限:自授标之日起两年;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计1个规格,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自采购订单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吉林油田使用单位施工现场;
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要求验收;
质量保证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标包划分及中标数量:一个标包,拟确定一家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制造商);公司注册资金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和健康安全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SE/OHS认证或GB/T28001);
3、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
4、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技术资格条件:
9.具有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由第三方具有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盖有CMA标识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附设计图;
10.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8-25 08:00:00 至 2017-09-08 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