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2.1项目名称:大庆油田工会音响设备及器材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B2017WG34002;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会进行的音响设备及器材采购项目(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招标完成后,由第一采油厂工会、第四采油厂工会、第五采油厂工会、天然气分公司工会、水务公司工会5家单位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4计划投资:49.5万元(含税); 2.5采购实施周期: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0月20日; 2.6交货地点:第一采油厂、第四采油厂、第五采油厂、天然气分公司、水务公司; 2.7交货方式:卖方送货。
2.使用功能: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3.技术标准: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4.质量要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5.服务: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括音响器材销售或相关内容,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3企业成立年限:企业的成立日期为2016年9月6日(含)以前; 3.4拥有实体店面(包含商场柜台,但柜台租赁合同有效时间需含盖本项目服务期),提供相应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 3.5由于本次招标涉及到基层单位多、分布范围广,对维修和售后服务方面临时响应能力具有一定要求,因此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公司注册地未在大庆市的,需提供在大庆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在大庆设有办事处的证明材料;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本地服务网点两年以上经营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服务网点技术人员有关技术证书、姓名、联系方式以及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委托协议的有效期需含盖本项目服务期。不能满足以上任何一点的,需要缴纳项目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待中标单位如期执行完服务期限后返还中标人。若中标单位未能切实履行标书承诺的各项要求,则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5日—2017年8月29日,上午8:30至10:30,下午13:30至1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