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滩大厦消防系统设备更换改造项目招标
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4日截止(9:00-17: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 龙滩大厦消防系统设备更换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龙滩大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设备已经安装十几年,大厦报警设备老化,系统出现多种设备故障,无法保证大楼消防安全,现需对大厦整体报警设备进行更换。
龙滩大厦24、25层设置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现该气体装置灭火剂瓶及启动瓶压力不足,部分线路已被拆除,电磁阀未安装,现需对气体灭火系统的报警设备及气体装置均进行更换。
龙滩大厦10层、15层及19层各有1樘防火卷帘门故障,共3樘,现需进行限位调整及维修。
2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3 招标范围:更换龙滩大厦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对24、25层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进行更换,对龙滩大厦10层、15层及19层共3樘防火卷帘门进行限位调整及维修。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4.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核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两种资质,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4.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
4.1.4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1.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要求。
5 报名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都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1 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