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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17~2020年度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8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招标内容、标段划分、服务期及预计发包价:1、招标内容: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在保险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包括管道运输)
 招标内容、标段划分、服务期及预计发包价:

1、招标内容: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在保险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包括管道运输)等活动以及由于管道爆漏及其他意外事故的公众责任险。

保险区域范围如下:

(1)刘屋洲原水输送、南洲水厂原水输送和西江引水及其他原水输送涉及的区域范围;

(2)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涉及的区域范围,以收费水表为责任终点,已抄表到户的居民收费水表在户外的,以住宅单元外墙入户点为责任终点;

(3)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附属单位经营管理涉及的区域范围;

(4)其他经营管理活动涉及的区域范围。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3、服务期:3年(2017年11月1日零时至2020年10月31日二十四时)。选定中标人后,按服务年度(3年)内中标总额计算的年平均值签订第一年固定总价合同,每年11月双方按上年度综合赔付率与保险费率上下浮动的比例计算保费并签订第二年、第三年固定总价合同。

4、预计发包价:3000万元。

五、投标说明: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任一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7 8  25 日至2017 8  29 日。

八、投标申请人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公司;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责任保险,具有经营国内财产保险业务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若投标申请人为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三证合一),应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清晰显示经营范围等信息)页面的截屏图片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如投标申请人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须持有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申请人必须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申请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附件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8 月 25 日至 8 月 31 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关键词: 公众责任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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