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ZB-SZGC-2017-08
开标时间:2017-09-2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宁夏水投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1.招标条件
本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2016]350号及中宁发改审发[2017]1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夏水投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设备、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宁县光明街以东、东二环路以西、南河子以北、宁安东街以南。
2.2建设规模: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型A2/0生物反应池、污泥泵房、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接触池、鼓风机房、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加氯加药间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污水处理建筑物施工;
二标段:污水处理工艺设备(电气及自动化设备、包括建(构)筑物内的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艺管线安装调试;
三标段: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2.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环保设备生产或集成配置安装能力,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造师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拟投入本项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需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具有类似工程经历及业绩,在专业技术、检测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履行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5.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7日至2017年9月5日,(节假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00 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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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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