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氨逃逸检测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2017-08-2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ZXZB2017-08-005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氨逃逸检测装置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交货地点:华能淮阴电厂
1.2招标范围:
为保证氨逃逸测量系统的可靠运行,需采购氨逃逸测量系统2套,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2.1.3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2.1.4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5 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6技术资格(如果有,包括: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等);
2.1.7技术支持性文件:(如果有,包括:质量鉴定、产品鉴定证书、型式试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等);
2.1.8投标人具有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9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生产商授权或国内总代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提供产品原产地证明,如是进口产品则必须提供报关单;
2.1.10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或代理品牌具有近4年(2013年以来)至少具有10个33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氨逃逸测量系统设备的投运业绩,投标方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签字盖章页以及供货清单,以证明投标方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资格专项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8月28日15:00起至2017年9月4日10: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