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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181团兴边富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第十师181团兴边富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第十师181团兴边富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DSS-BTGC-2017-1131. 招标条件本第十师181团
第十师181团兴边富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第十师181团兴边富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DSS-BTGC-2017-113

1. 招标条件

本第十师181团兴边富民建设项目已由师市兴边办发【201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第十师一八一团,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第十师一八一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补助资金和团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谊诚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北屯市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十师181团兴边富民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181团7连;

2.3 建设规模:新建大棚100座(主要种蟠桃、葡萄等低矮品种果树),轻钢结构,其中长62m宽8.4m。总建筑面积52080㎡,新建砂石道路2.23km,宽6m。灌溉管网工程等;

2.4 工程投资额:659.89万元;

2.5 计划开竣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十师北屯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管理手册,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2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网上报名,并于8月29日至9月2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不接受未在网上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一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不接受未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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