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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拉毛道至鸡鹿塞路网改善第一期建设项目(新建段)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沙拉毛道至鸡鹿塞路网改善第一期建设项目(新建段)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招标编1. 招标条件沙拉毛道至

沙拉毛道至鸡鹿塞路网改善第一期建设项目(新建段)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沙拉毛道至鸡鹿塞路网改善第一期建设项目(新建段)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项目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经磴口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通知【201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磴口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均位于磴口县境内,总里程25.05公里。其中:沙拉毛道至鸡鹿塞路网改善第一期建设项目(新建段)建设里程11.2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建设里程8.3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隆盛合镇绕集镇公路工程,建设里程2.8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生命纪念园公路工程2.75公里(详见图纸,以图纸为准)。

2.2 计划工期:

2.2.1 施工工期:第一标段2017年9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第二标段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2月2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2 监理服务期:第一标段2017年9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第二标段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2月2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本施工标划分2个合同标段;监理标划分2个合同标段。(详见下表):

监理标段号

施工标段号

工程名称

项目里程

标段里程

公里

公里

JL-1

TJ-1

沙拉毛道至鸡鹿塞路网改善第一期建设项目(新建段)

11.2

11.2

JL-2

TJ-2

旧地村委会至生态路硬化工程

1.7

13.85

北粮台四社至北粮台村硬化工程

3.6

红旗林业社至红旗四队硬化工程

3

隆盛合镇绕集镇公路工程

2.8

生命纪念园公路工程

2.75



合计


25.0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①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②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要求近5年内(2012年8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里程在40公里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业绩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要求具备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6要求具备应对延期支付的能力。

第二标段:

①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路基和路面专业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③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要求近3年内(2014年8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⑤要求具备应对延期支付的能力。

3.2监理单位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①要求具备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②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③要求近5年内(2014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监理过1项类似公路工程,业绩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④要求具备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或合作关系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试验检测资质(如是合作关系的验检测资质,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标段:

①要求具备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②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③要求近3年内(2014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监理过1项类似公路工程,业绩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2个施工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监理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2个施工监理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将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在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4.2 本项目施工监理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均采用资格后审。

4.3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29日--2017年9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获取

5.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需提供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5.3.1 施工标段及监理标段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被授权人必须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附有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投标企业若已取得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标段不需提供)

(9)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且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验资报告原件或试验检测机构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原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第二标段不需提供)

(10)近5年业绩证明文件(第二标段提供近3年);

(11)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

注: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份均需提供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5.4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5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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