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华电银川集中供热项目管线穿跨越黄河工程钻探期和施工期通航安全评估。
二、招标内容:华电银川集中供热项目管线穿跨越黄河工程钻探期和施工期通航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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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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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19/17-QT-0101 |
管线穿跨越黄河工程钻探期和施工期通航安全评估 |
800 |
五、招标工程总体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始于灵武电厂,管道穿越黄河后,经过永宁、望远至银川市六盘山路,沿途分流给永宁县、望洪镇。本次招标为管道穿越黄河工程钻探期和施工期通航安全评估工作。
(二)前期工作进展、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
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费用列支华电集团批复的前期费用,已具备招标条件。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实交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和港口河海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4、投标人2014年至今具有通航安全评估业绩至少两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近三年(2014年以来)担任过三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个以上(包含三个)。
6、本项目因工期紧,投标人必须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项目通航安全评估报告;投标人编制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必须在14个工作日内通过宁夏交通厅海事局审查;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近三年所承担的业务未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4日17:00.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注:如未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未成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自行负责,缴纳的招标文件费用概不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