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东方汽轮机D660B型机组低压缸等轴承振动分析研究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2017-08-28
1.招标条件
本为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东方汽轮机D660B型机组低压缸等轴承振动分析研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并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本次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1 |
东方汽轮机D660B型机组低压缸等轴承振动分析研究 |
5.1工程说明 本项目为芜电#1、#2 D660B型机组低压缸等轴承振动分析研究和振动处理。 5.2 工程范围 5.2.1芜电#1、#2D660B型机组低压缸等轴承振动分析研究(含发电机轴承); 5.2.2芜电#1、#2 D660B型机组低压缸等轴承振动处理(含发电机轴承); 5.2.2.1 编制轴承振动处理方案,动平衡(经评做需要做动平衡)的计算及平衡块加装位置的确定及现场指导; 5.2.2.2 编制轴承振动处理及动平衡(经评估需要做动平衡)的总结报告等相关资料. 5.2.2.3 振动处理及相关方案专家评审会(会务费用属于本规范工程范围,专家不少于5人,至少有两位外聘专家)。(治理方案的评审及聘请外部专家需外委第三方)。 5.2.2.4 三万元以上的直接处理费用(含人工,材料,租用设备费)不在合同内,三万元以内费用属本规范范围。 5.2.2.5 专项配合费用(如加动平衡块外请人员费用)属本规范工程范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
3.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3.2 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3 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具备的专业资格:
3.6 工程咨询资质:火电专业甲级;
3.7 电力工程调试“能力资格等级”:电源工程类特级;
3.8 有东方汽轮有限公司600MW及以上机组振动处理5台次以上的业绩(业绩需要有合同复印件证明);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8月28日-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