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快讯 » 正文

关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高清审判法庭庭审系统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高清审判法庭庭审系统改造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

3、预算编号: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交付地址:铜川路1433号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2018年6月30日。

7、采购预算金额:7690000.00元(国库资金:769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8-29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9-05 16:00:00截止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8-29 16:00:00至2017-09-0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注:如未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未成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自行负责,缴纳的招标文件费用概不退还。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