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员工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751097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日 期:2017年8月28日
招标编号:GXTC-1751097
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员工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
国开行新疆分行拟委托一家能够提供餐饮及管理服务公司提供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务区域建筑面积约为480平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止,服务期壹年。
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化巷28号新疆陇源大厦8层东侧,餐饮管理服务区域建筑面积约为480平米。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管理服务;
(3) 厨师长职业等级必须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厨师必须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 所有服务人员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
(5)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6) 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 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8)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9)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7日,每天上午9:30,下午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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