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2017-2019年度汽车集中采购供应商入库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2017-08-29
项目编号: CCWS-YC2017003-03、04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2017-2019年度汽车集中采购供应商入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2017-2019年度汽车集中采购供应商入库
2.2 交货地点: 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各市、州局(公司)(含运费)
2.3 采购周期:2017-2019三个年度。
2.4 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包。
2.5采购内容:2017年采购计划详见下表,最终以实际需求数量签订合同。2018、2019年度采购计划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数量为准,从此次入围的供应商中自行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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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别 |
类别 |
参数 |
用途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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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 |
商务车类 |
排量3.0L以内 |
用于卷烟营销、烟叶生产经营管理等 |
通用别克GL82台 |
配置要求: 配置同4s店实际销售款标准。 其他要求: 并保证车辆在吉林省内均可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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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包 |
面包车类 |
用于卷烟营销、烟叶生产经营管理等 |
五菱宝骏7台、五菱面包2台、金杯面包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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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以上车辆均要求必须是全新原厂原装品牌,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合法的可报牌手续。 2.以上车辆均应随车同时提供车辆的全套使用说明书、随车附件及随车相关资料。 3.以上车辆原则上均要求车辆零公里销售;若投标人做不到,需解释并在合理的范围内自限定公里数。 4.以上车辆除要求配置外,均默认为按照该型号车辆生产厂家原始出厂时的标准配置采购。 5.凡售后服务需求未特别注明的,均默认为按照该款车辆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相关条款执行。 6.报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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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招标范围:上述货物须保证全省范围内的供应、运输、保修、售后服务等。
2.7 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车辆交付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9 质 保 期:按国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
3.1.1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1.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第三包投标人的生产厂家在吉林省范围内至少有3家4S店或服务站,所有标段能保证提供的车辆在全省范围内的服务站或4S店均能够提供售后服务。
3.1.3代理商须经过生产厂家授权,生产厂家须通过IS09001质量认证或TSI16949达标(在有效期内)。
3.1.4 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是已获进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型列入国家上牌目录的车型,符合国家配置标准。
3.1.5 所投车辆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在有效期内),还须具有国家权威部门对所投车辆的检验(检测)报告等。
3.1.6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3.1.7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车辆销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
3.1.8代理商应满足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
3.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供应商数量:每包入围三家供应商入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