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易地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子项目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17-08-29
招标编号:HBCZ-17160345-171491
开标时间:2017-09-2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
资金来源: 其他
中心备案编号:
1. 招标条件
1.1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易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2.2项目概述
2.2.1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新厂址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北邻府河路,南邻环湖中路。地块东西两侧均不邻城市道路;地块东西宽约299.5m,南北长约457.8m。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00亩,项目用地130亩。
2.2.2建筑物构成:新建联合工房(包含原辅料库)38000 m2、生产管理及后勤服务用房(含技术中心2000 m2)6400 m2、成品库6000 m2、动力中心3000 m2、废品站1500 m2、大门门卫室210 m2,本期工程总建筑面积55110m2。
2.2.3工艺综合能力:按照技术改造的目标要求,搬迁20台ZL22机组、8台润香珠滤棒成型机组、5台同心圆成型机组、18台低速复合滤棒成型机组、2台MONTRADE复合滤棒成型机组、4台ITM复合滤棒成型机组、2台中空滤棒成型机组,共计59台。建设配套生产物流系统;形成年生产成品滤棒150亿支的生产规模。
2.2.4动力设施:配套设置制冷、空压、变配电、给排水、、空调、除尘等公用动力设备,配套建设全厂公用动力工程。
2.2.5厂区工程:建设厂区给排水及消防管道、动力管道、电力线路和厂区道路、物流广场及绿化等厂区室外工程。
2.2.6信息化系统:同步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设置相应的生产调度中心、安全监控中心等。
2.2.7环保、安全及节能设施: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建设全厂的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消防、节能设施。
2.2.8生产规模:本次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按年生产成品滤棒150亿支(其中复合滤棒46亿支,特种滤棒56亿支,普通滤棒48亿支)的生产规模进行规划设计。
2.3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为招标人的“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易地技改项目”提供全过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开展环评的现场踏勘、资料及图纸收集;开展环评的环境现状监测及近年环境监测资料及图纸收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开展环评的公众参与工作;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根据公众参与工作成果和优化调整建议的采纳情况完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协助招标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上报、审查、审查会会务工作;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报批工作;协助招标人及时获得环境保护部的审查意见等直至顺利通过审批交付使用等全过程服务。
2.4 标段划分:1标包。
2.5 招标最高限价:23万元。
2.4 招标标段划分:共1个标包。
2.6 质量要求: 符合项目建设实际,并顺利通过行政审批。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所投标包的全部内容和服务;
3.2 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其评价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全部内容;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27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业厂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且顺利通过审批。
3.4 投标人须拥有足够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拟派项目团队的专业配备合理、技术储备充分,具备相应专业类别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数不少于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无亏损;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或改变责任主体;
3.7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27日)的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获取
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