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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金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2017-08-29 招标编号:TAHP-2017-ZB-560 开标时间:2017-09-19 标讯类别

金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7-08-29
招标编号:TAHP-2017-ZB-560
开标时间:2017-09-1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名称:金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

招标代理机构:

现公告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类似设备供货业绩及相应的履约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就下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主要规格参数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TAHP-2017-ZB-560

1

电子汽车衡

1

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同生效后

2个月内

项目现场

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保险、检验、供货,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协助甲方申报监检直至取得验收报告等工作。(具体见招标技术规格书)

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设备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件》和第四章《技术规范书》(另册装订)。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A)资质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电子汽车衡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委托书)。

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B)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是国内电子汽车衡设备的专业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并具有三年内至少三个同类设备或相似业绩。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8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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