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五当召景区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 包头市五当召景区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石拐区交通运输局以石交发【2017】1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包头市五当召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招标人为包头市五当召景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包头市五当召景区道路工程位于包头市石拐区吉忽伦图苏木。
2.2 招标范围:施工。
2.3 路线里程:计划公里数5.101公里。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9日至2017年09月0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招标部)按以下要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1.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拟承包该项目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
4.2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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