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项目介绍
新巨龙公司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6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为750万吨/年。采用立井分区开拓,以工业场地的1#、2#主井、副井、风井和北风井工广的北风井共计五个井筒开拓西区第一水平,井底标高为-810m。
东副立井井筒净直径为7.0m,井筒深约1054.8m,净断面积38.5m2。
3、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3.1招标范围:东副立井井筒的冻结造孔及冻结工程。
3.2主要内容:
(1)冻结方案设计、冻结站和供盐水管设计、安装,冻结造孔、冻结管安装、冻结及冻结结束后对冻结孔的封堵施工。
(2)冻结质量的控制措施和监控设施。
(3)确定最佳开挖时间,提高冻结段掘砌速度的保障措施(冻结设计需参考的指标:冻结外壁掘砌平均速度每月120米,套壁平均速度每月270米,综合平均速度每月成井80米)。
3.3工程工期
进点开工至冻结开机210日历天,开机至试挖110日历天,试挖至停机480日历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2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近十年以来(2007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立井井筒冻结深度500米及以深业绩不少于3项(合同中未注明井筒冻结深度的需出具原发包单位书面证明);
4.4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资质并具有组织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从事冻结施工工作10年以上,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5项目经理应具备2010年以来立井井筒冻结施工担任项目经理业绩一项,应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合同不显示项目经理姓名的,需出具原发包单位书面证明;
4.6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4.7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所有证书、证明、合同等均需提供原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5.2 购买文件(报名)时务必提供:(1)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原件(见公告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公告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5)标书费汇款单。
5.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资料经核实后将尽快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5.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7年8月30日起至2017年9月5日止;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20日08:00-09: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