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灵石启光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启动(燃气)采购招标公告
2017-08-28
招标编号:STC17B037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对山西灵石启光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山西灵石启光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工程地点: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段纯镇志家庄村
建设规模:2×350MW低热值发电机组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二、招标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名称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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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招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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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TC17B037 |
启动(燃气) |
三、投标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人注册不少于5年;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和流量表);
4.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5.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同一原装进口产品仅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的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6. 设备生产商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具有业绩经验,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必备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条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7.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8.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B级制造许可证;
9. 投标人近5年(2012年8月至今)内具有国内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似设备且应用于火力发电机组额定蒸发量20吨/小时燃气启动10台套及以上,3年以上良好运行经验。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提供使用厂家的联系方式)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 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并在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11. 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是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的投标;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