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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五团平安团场民族连监控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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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已经沙镇发改备【2017】0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一师五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文件编号YSGKZB201708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第一师五团。 2.2工程规模:五团派出所新建设备,民族三连、十连、十一连新建道路路口、活动区域、连队队部、民兵训练基地等监控摄像机附属配套像机331套。 2.3招标范围:监控摄像机等设备购置、安装调试、试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监控设备销售、安装等内容,同时需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并缴费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6.开标时提交资料 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等级报告、兵团公共信息网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照。 7. 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阿拉尔政务网上同时发布。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9.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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