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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用第二批超滤膜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用第二批超滤膜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告2017-08-30 招标编号:CSIEZB170306491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用第二批超滤膜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2017-08-30
招标编号:CSIEZB17030649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306491。
2.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过滤装置(超滤膜),数量:198台。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技术支持、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且投标人所投产品超滤膜选用膜的原材料为进口PVDF(聚偏氟乙烯)材料(需提供原材料采购合同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涉及重大诉讼案件。
(5)投标人具有污水回用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且处理能力大于500t/h,外压式超滤膜连续使用3年以上(2014年7月1日前投用)的业绩不少于3家。业绩证明包括以下资料: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供货合同复印件、最终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合同文本中无法体现上述要求,可在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中加以说明。
(6)投标方的同类型产品近五年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不良业绩,否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方的产品质保期为该产品使用后一年或膜组安装后十八个月,以先到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潜在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全部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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