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度第二批消防车辆及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30
招标编号:ZYZB(P)2-[2017]-080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平顶山市公-安消防支队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平顶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就平顶山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度第二批消防车辆及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度第二批消防车辆及器材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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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别 |
使用单位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配置要求 |
采购预算上限 (人民币:万元) |
交货期 (日历天) |
资金 情况 |
其他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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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
新城大队 |
单排大吨位供水消防车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105 |
90 |
到位 |
绿色水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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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中队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105 |
90 |
到位 |
红色水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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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
叶县大队 |
双排大吨位供水消防车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105 |
90 |
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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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大队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105 |
90 |
到位 |
白色水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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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
汝州大队 |
轻型水罐消防车 |
2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90 |
90 |
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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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
汝州大队 |
中型水罐消防车6吨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60 |
90 |
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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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包 |
新华大队 |
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90 |
90 |
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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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大队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90 |
90 |
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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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包 |
湛河大队 |
25米举高喷射消防车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150 |
90 |
到位 |
蓝色水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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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包 |
新城大队 |
空气呼吸器充填泵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11 |
45 |
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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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大队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11 |
45 |
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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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包 |
支队本级 |
A类泡沫 |
8吨 |
详见招标文件 |
48.32 |
30 |
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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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泡沫 |
10吨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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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泡沫 |
12吨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编号:ZYZB(P)2-[2017]-0804
2、采购内容及包别划分:
3、资金来源:已落实。
4、供货地点:各使用单位。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报车辆类的报名人必须是投报产品的生产商,投报器材类的投标人可以是投报产品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报车辆类的投标人需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投报器材类的投标人其投报产品需具有国家或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影印件)。
4、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相关销售业绩(时间以供货合同签订为准,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
5、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17年3月份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不低于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网上查询页面打印页及查询途径);
6、供应商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7、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截图日期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月 30日至2017年 9月 5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时,下午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