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伯乐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30
一、采购项目名称:济南高新区伯乐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C-2017-043
三、项目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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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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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食堂经营服务 |
供应商资格需满足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社会餐饮公司;须提供由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承担大型餐饮供餐的能力; 3.须提供2014年至今的与学校签约的食堂经营合同一份; 4.餐饮经营各个环节制度规范,文字表述清楚、到位,制度具有指导日常餐饮操作、食品安全、人身安全、洗消消毒、燃油使用、机械操作、添加剂使用等的针对性。 5.具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员工餐饮工作经验丰富,思想品质好,具有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6.公司法人,具有一定的经营理念,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为发展、提升学校餐饮业贡献力量的思想。 7.服务期:2年 8.对经营者要求: 1)租赁经营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学校给予餐饮公司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2)经营者,所有员工自行招聘,一切经济责任、人员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3)学校有义务配合经营者管理食堂,有权利对租赁公司在经营中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卫生、食品安全、进货渠道、等进行监督检查。 9.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 10.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