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名称:上庄29MW燃气安装工程
1.2 工程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
1.3 工程简介:本工程为华能上安电厂鹿泉南部区域调峰热源及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上庄29MW燃气安装工程:上庄现供热房位置(新兴路北,新园街西,上庄小学东)安装29MW燃气热水1台;29MW燃气热水附属设备的安装;4台燃气公用设备、系统的安装,与3台利旧设备、系统的对接安装;与上庄镇现供热管网的连通、热力管道的安装;与燃气公司气源、供电公司电源、自来水公司水源的对接协调施工;29MW燃气的调试试运及与其他3台利旧的联合调试与试运;29MW燃气及其附属设备、系统的检测、检验、取证等相关手续办理等。
投标单位必须现场踏勘施工条件。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上庄现供热房位置(新兴路北,新园街西,上庄小学东)安装29MW燃气热水1台;29MW燃气热水附属设备的安装;4台燃气公用设备、系统的安装,与3台利旧设备、系统的对接安装;与上庄镇现供热管网的连通、热力管道的安装;与燃气公司气源、供电公司电源、自来水公司水源的对接协调施工;29MW燃气的调试试运及与其他3台利旧的联合调试与试运;29MW燃气及其附属设备、系统的检测、检验、取证等相关手续办理等。
2.2工期要求:拟定总工期30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
3.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29MW及以上安装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附相关用户证明和联系方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系统内有不良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31日9:00起至2017年9月4日17:00止, 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且成为正式用户。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世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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